日前,《青岛市实施住房“以旧换新”促进住房领域消费工作方案(试行)》(后简称《方案》)印发,拟通过收购个人二手住房1200套以上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、长租房等,鼓励居民“卖旧房配资实盘网上配资炒股,买新房”,实现带动销售新建商品住房1200套以上。 《方案》对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实施主体、实施范围、资金来源、实施程序、房源管理等进行具体规定。比如在资金来源方面,收购资金可办理银行贷款,首付款由实施主体自筹,剩余部分由商业银行贷款提供。财政部门对实施主体给予每套3万元的一次性收购补助和每年2%的收购贷...